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应该是唯一的,为了防止重复输入,我们用“数据有效性”来提示大家。
选中需要建立输入身份证号码的单元格区域(如D3至D14列),执行“数据→有效性”命令,打开“数据有效性”对话框,在“设置”标签下,按“允许”右侧的下拉按钮,在随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自定义”选项,然后在下面“公式”方框中输入公式:=COUNTIF(D:D,D3)=1,确定返回。
以后在上述单元格中输入了重复的身份证号码时,系统会弹出提示对话框,并拒绝接受输入的号码。
具体操作的动画显示过程如下:
(图片较大,请拉动滚动条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