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格式最多可包含四个代码部分,各个部分用分号分隔。这些代码部分按先后顺序定义正数、负数、零值和文本的格式。
<正数>;<负数>;<零>;<文本>
例如,可以使用这些代码部分创建以下自定义格式:
[蓝色]#,##0.00_);[红色](#,##0.00);0.00;"销售额 "@
自定义数字格式中无需包含所有代码部分。如果仅为自定义数字格式指定了两个代码部分,则第一部分用于正数和零,第二部分用于负数。如果仅指定一个代码部分,则该部分将用于所有数字。如果要跳过某一代码部分,然后在其后面包含一个代码部分,则必须为要跳过的部分包含结束分号。
在自定义所有这些数字格式代码部分时,以下准则十分有用。
有关包含文本和添加空格的准则
- 同时显示文本和数字 若要在单元格中同时显示文本和数字,应将文本字符括在双引号 (" ") 内或在单个字符前面添加一个反斜杠 (\)。字符应包含在格式代码的适当部分中。例如,键入格式 ¥0.00" 盈余";¥-0.00" 亏损" 可显示正金额“¥125.74 盈余”和负金额“¥-125.74 亏损”。请注意,每个代码部分中的“盈余”和“亏损”前面都有一个空格字符。
显示下列字符时不使用引号。
$ (¥) 美元符号(人民币符号) + 加号 ( 左括号 : 冒号 ^ 扬抑符(脱字符) ' 撇号 { 左大括号 < 小于号 = 等于号 - 减号 / 斜杠符号 ) 右括号 ! 感叹号 & 与号 ~ 波形符 } 右大括号 > 大于号 空格字符
- 包含文本输入部分 如果包含文本,则文本部分始终是数字格式中的最后一个部分。如果要显示单元格中所键入的任何文本,则应在该部分中包含 @ 字符。如果在文本部分中省略 @ 字符,则不会显示键入的文本。如果要始终为键入的文本显示特定的文本字符,应将附加文本括在双引号 (" ") 内。例如,"总收入 "@
如果格式不包含文本部分,则在应用该格式的单元格中所键入的任何非数字值都不会受该格式的影响。此外,整个单元格将转换为文本。